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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通讯员 余大腾 刘珊)为切实保护水产资源,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,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,营造良好的禁捕氛围,织金县公安局持续开展严打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。
近日,织金县公安局化起派出所对辖区禁捕区域进行不定时、不定点巡查,在巡查至中山村木奈河马路塘河段时,民警发现有两人正在河流里撒网捕鱼,民警立即阻止该二人的行为,并对二人使用的非法捕捞渔具进行扣押。
“我们在网上买了皮划艇和渔网,就想着下河来捕点鱼。”据邓某福、吴某富二人交代,当日18时许,二人相约着在木奈河马路塘河段网鱼,没成想被巡逻的民警当场查获,二人将渔网拉上岸,渔网上挂着几条鱼,经现场辨认,其中有7条是禁止捕捞的野生细鳞鱼,属于国家保护动物。
经讯问,邓某福、吴某富二人对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以案释法:
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条规定: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】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禁渔区、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捕捞水产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